关于制定我会《红色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的报告

发表时间:2025-02-25 08:25

       秘书处:
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,“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”“必须增强文化自信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弘扬革命文化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”。要着力完善立德树人机制,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思政大课堂的作用,健全立德树人教育体系。

我会肩负着红色育人的时代责任,为了规范红色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内容、形式和评价体系,发挥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主渠道作用。全面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系列改革的要求,高质量、高标准建设红色教育基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,应逐步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,制定红色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团体标准。为此报告如下:

一、向会员单位发出制定《红色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的通知,邀请相关人员和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。

二、由标准审查委员会具体承接和组织标准的制定工作。

三、标准制定的相关费用由资助方和参与方给与支持。

四、《红色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、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价规范》的主要技术内容,包括评价内容、评价分值、评价指数和计分等级。为红色教育基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科学规范的评价依据,为我会授予的红色教育基地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供全方位的标准化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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